9月6日,李某特意送来了一面锦旗,表达他对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感激之情。
申请执行人李某因购买被执行人李某某的房屋发生买卖合同纠纷,经卫东区人民法院调解,调解书第三项约定2015年6月30日前被执行人李某某给付原告李某30000元。逾期后,申请执行人李某于2015年7月7日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人李某反映,被执行人在当地较为强势,会以各种理由不予履行,自己又不是本地人,一直对法院执行工作持怀疑的态度,认为法院会偏袒对方。执行人员接到案件后,认真研判,制定方案,多次加班查找被执行人李某某的下落,做其思想工作并督促其履行义务。最终,被执行人李某某先行给付申请人20000元,剩余10000元正在筹集中,并将于近期给付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