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任性拦截公交被判刑
作者:汝州市人民法院 任赛宵 发布时间:2015-09-28 16:58:59
近日,汝州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危险驾驶案,被告人段某某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罚金三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7月17日16时30分许,被告人段某某酒后驾驶小轿车在汝州市纸坊镇邮电所西门口路段拦截一辆正在行驶的公交车,后与公交车方发生冲突。经河南科技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段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4.4mg/100ml。
法院认为,被告人段某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结合被告人的醉酒程度,认罪态度,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常乐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