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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摩托车被拘役

  发布时间:2015-11-10 09:59:34


    “饮酒后骑两轮摩托车算不算酒驾呢?”可能很多人都会不以为然。但事实上,由于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范畴,因此酒后驾驶摩托车同样属于酒驾,甚至还可能因触犯危险驾驶罪而获刑!近日,鲁山县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2015年7月29日21时许,梁某某酒后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沿鲁山县下汤镇某道路由南向北行驶时,被鲁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梁某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82.49mg/100ml,属醉酒。

    鲁山县人民法院,被告人梁某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无号牌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梁某成当庭自愿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遂判决被告人梁某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责任编辑:常乐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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