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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法院召开打击盗抢犯罪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5-11-20 11:38:31



    11月20日,鲁山县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及社会公众通报今年以来打击盗抢刑事犯罪案件的有关情况。

    新闻发布会上,该院新闻发言人李永超现场发布了该院审结的两起盗窃、抢劫刑事犯罪案件。通报称,盗窃案罪犯王某某等四人,盗窃、抢劫案罪犯牛某某等三人分别被判处四至九年有期徒刑,并分处罚金。同时借两个案件的处理情况,介绍了该院在案件审理中奉行的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希望借助新闻发布会敦促在逃人员要尽快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以争取获得宽大处理。

    通报中还说,今年前个十月,该院共审结盗窃、抢劫案件55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80人,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20人。

    新闻发言人最后表示,依法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盗窃、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是人民法院履行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的神圣职责,该院将一如既往地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重惩盗窃抢劫等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同时也需要社会各方特别是媒体同仁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希望新闻界的朋友们继续加大对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关注力度,加强对打击“盗抢”审判工作的宣传,积极引导社会公众自觉同“盗抢”刑事犯罪作斗争,为推进美丽鲁山建设,营造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作出应新的努力。

责任编辑:常乐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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