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平顶山中院举办12·4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16名市人大代表、2名市政协委员到院参观,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中院院长刘冠华出席座谈会并讲话。中院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会。座谈会由中院政治部主任张学玲主持。
代表委员们首先实地察看了中院的文化长廊、廉政文化基地、诉讼服务中心等场所,并旁听了一起民事案件的庭审。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中院向代表委员通报了全市两级法院的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情况;代表委员逐一发言,对立案登记制改革、队伍建设、案件审理等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
刘冠华院长在讲话中指出,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和全国法制宣传日,在这个重要的时间节点,中院举办开放日活动,邀请代表委员到院参观指导,具有特殊意义。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做好法制宣传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要通过开展法治宣传,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让每个人都按照法律和规矩办事,使自觉守法、办事依法成为公众的自觉行动,从而减少社会矛盾,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加快依法治国进程。刘冠华院长强调,一直以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十分关注、关心、支持法院工作,是法院做好工作的不竭动力,今后,全市法院要进一步树立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意识,主动向人大政协汇报工作,坚决执行各项决议、决定,认真办理各种提案,在人大和政协的有力监督下,做好各项工作,不断实现工作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