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市中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第一季度审判质效讲评会,对2016年第一季度审判质效进行点评,调度推进审判执行工作。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士浩,审委会专职委员刘志国出席会议。各基层法院主管院领导、审管办主任、中院各审判执行部门负责人,审管办全体干警等参加会议。
会上,市中院审管办主任王廷霞对全市法院2016年第一季度审判质效情况进行了点评,审委会专职委员刘志国通报了2016年1月1日至4月18日全市基层法院、全市基层法院审委会委员及中院审判执行部门收结案情况,各基层法院主管院领导以及中院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审监庭就如何完成审判执行工作目标任务作表态发言。
刘士浩副院长就推进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提升审判质效提出五点要求:一是巩固去年绩效考核成果,争取今年取得新的进步。去年绩效考核,市中院在全省排名第七,各基层法院在全省退出后三十名,今年,全市两级法院绩效考核要稳中求进,保先进位上台阶。二是强化司法办案主体责任,落实院领导带头办案。全市两级法院院领导、审委会委员要按照上级法院要求,积极履行审判职责,带头办理案件,强化落实办案主体责任。三是建立审判管理六项制度,加强工作调度。通过建立收结案情况旬通报制度、审判质效问题清单制度、审限督办预警制度、审判质效月点评制度、季度通报讲评制度、半年小结、全年总评制度等,推进审判执行工作。四是加强审判管理软件应用,向科技要效率。中院分管业务的副院长、各业务庭庭长和各基层法院院长要做好现场操作、演示办案软件的准备工作,分管审判管理工作的院领导和审管办主任要着力做好《审判流程管理系统》、《数据平台分析系统》、《审判质效管理系统》以及其他办案软件的推广应用工作。五是紧盯执法办案工作目标,确保案件结收比到4月底不低于60%。全市法院要紧扣结收比、结案率、案均审理天数等指标,依托审判流程管理系统精细调度,实现审判质效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