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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小额诉讼审判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16-06-20 15:45:52



    6月17日上午,平顶山中院在宝丰法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小额诉讼审判工作推进会。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鹏华、调研员叶建平出席会议。中院民一、民二、民三庭庭长,各基层法院主管民事审判副院长和负责小额诉讼审判工作庭长参加了会议。

    会上,全市各基层法院分别对本院上半年小额诉讼审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指出了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改进措施。中院民三庭庭长祝建中对全市法院上半年小额诉讼审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点评,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步的工作开展提供了一些意见。

    刘鹏华副院长在总结讲话中对深入推进全市小额诉讼审判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重要意义。全市基层法院要把小额诉讼审判工作作为审判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变被动为主动,采取多种方式多立、快审和快结,充分发挥小额诉讼程序有利于化解小额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促进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等优势。二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要将小额诉讼审判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实,参会的分管院领导会后要向一把手汇报,强力推进工作开展。各分管院领导要亲自抓,各相关审判业务部门和立案部门密切配合,衔接到位,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力争年底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突破15%,达到20%。三是要继续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明确小额诉讼审判程序适用标准。各分管院领导要带头学习小额诉讼程序相关规定,并组织相关审判业务部门法官认真学习,吃透法律精神,把控好适用标准。要切实解决小额诉讼审判程序法院想用或不想用问题,符合条件的案件法院必须适用小额诉讼审判程序,否则,也是违法。在小额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如果发现有不适用的情形,要及时转为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审理。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继续加强在立案大厅的导诉台和立案审查窗口对当事人选择小额诉讼程序的引导工作,同时通过制作宣传栏、发放小额诉讼指南等通俗易懂的方式来展示小额诉讼便捷高效的优点,争取当事人对小额诉讼程序的认同,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络等新兴媒体加大对此的宣传力度,并主动到水电气暖等企业做宣传工作,鼓励其适用小额诉讼审判程序。

    最后,刘鹏华副院长及中院民一、民二、民三庭庭长还对民事审判实践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

责任编辑:常乐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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