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10月13日,汝州市北郊某村杨林、杨磊兄弟在汝州市法院民三庭法官调解下握手言和,弟弟杨磊在通过法官的收将案件款22000元交给哥哥杨林,兄弟俩和好如初。
现年43岁的杨林和40岁的杨磊本是同胞兄弟,均已结婚多年并在本村生产生活,1995年经分家杨磊和父母亲一直住在老宅,其中两人的父母住老宅的三间上房;杨林则在近年新盖的房院居住。近年来俩兄弟的父母相继去世,杨林要求分割其父母生前居住的三间上房,杨磊不同意,双方为此事多次生气,今年6月23日杨林一纸诉状把兄弟杨磊起诉到法院。汝州市法院民三庭法官受理此案后发现兄弟俩所争执三间上房已被杨磊拆除,且正在原址上建房屋,双方矛盾关系达到剑拔弩张的程度。法官们深入案发地,讲情论法,并调动社会家庭等一切积极因素做工作,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血浓于水的手足亲情终于被法官唤醒,经反复调解,两兄弟自愿达成如下协议:杨磊一次性给付原告杨林现金22000元,兄弟俩的父母遗留的老宅内三间上房的产权归杨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