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4日上午,汝州法院环境保护巡回法庭揭牌仪式在汝州市环保局隆重举行。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党组成员、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易旭升,汝州市委书记高建军,汝州市委常委、秘书长李涛,汝州市政府副市长张剑奇,汝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李游,汝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长坡,汝州市环保局局长陈万幸参加了揭牌仪式。揭牌仪式由汝州市委副书记张浩主持。
仪式上,李游局长首先讲话。他指出,成立专门的环境保护巡回法庭和生态环境警察执法大队是全面贯彻落实全省政法机关服务省委、省政府当前三项重点工作的指示精神之举,是完备汝州市环境执法体系、强化环境执法工作的重大举措。政法各部门要保持奋发向上、勇于担当、坚持不懈、锲而不舍的精神,努力开创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新格局。
接着,由杨长坡院长致辞。他指出,环境保护巡回法庭的设立,是为了更好维护环境保护行政机关的执法权威、提高环境保护管理的法治化水平,环境保护巡回审判庭在审判工作中要敢于担当,坚决做到有案必立、违法必究,为汝州市蓝天、碧水、乡村清洁三大工程和扬尘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强力的司法保障。
其后,高建军书记作重要讲话。他认为,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环保巡回法庭和公安警察执法大队的成立标志着在环保领域行政执法与司法机关的两法衔接,初步实现了无缝对接,这是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提升环境法制化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汝州市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又一重大突破,对于生态汝州的建设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他要求,一要加强学习。在全新的领域内,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环保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提高环境保护的司法能力和水平,确保工作成效。二要团结协作。法院、公安、环保局等部门要加强沟通配合,一体化作战,构建相互衔接、协调能动的工作机制,形成防范和打击环保违法犯罪活动的强大合力。三要敢于担当。要硬起手腕、敢于“亮剑”,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惩治环境污染以及监管失职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最后,易旭升总队长代表省环保厅对环境保护巡回法庭的成立表示祝贺,并与高建军书记为环境巡回法庭揭牌。
汝州法院成立环境保护巡回法庭,在平顶山法院系统尚属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