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平顶山中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李玉兰等九人不服被上诉人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城建许可案。市中院副院长马建斌担任审判长审理了案件。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副局长王明成作为负责人出庭应诉。
法庭在审理过程中,在审判长马建斌主持下,诉讼各方围绕一审裁定理由是否适当,本案涉及输变电站是否实际侵害上诉人合法权利等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了意见,进行了辩论。该案属涉环境资源类案件,当事人与行政机关首长“面对面”沟通交流,审判长及时有效把控庭审节奏,整个庭审过程有条不紊,取得良好效果。案件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