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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明委对平顶山中院建设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工作进行考核

  发布时间:2016-10-14 16:59:20



会议现场

    10月14日上午,平顶山市文明委一行4人在平顶山市文明委纪检书记王秋惠的带领下,到平顶山中级人民法院法进行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考核。

    考核组一行首先实地察看了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机关环境建设,参观了诉讼服务大厅、廉政教育走廊、干警活动场地等地方,随后观看了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专题汇报片,听取了平顶山中院申报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工作汇报,对照2016年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测评体系查阅了相关创建档案资料,并按照测评项目对相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

    考核组认为,平顶山中院此次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工作开展的扎实、成效突出,同时也指出了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希望能够改进工作方法,总结工作经验,使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迎接省文明委的考核和验收。

责任编辑:李丹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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