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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故事和一个案件

  发布时间:2016-10-25 09:47:43


    被执行人老高,四十多岁了,有点小精明,是个吃不得亏的人。因为认识,他的案件我本想回避,可庭长说:也许正用得上你这个熟人!那时才到法院没几年,又血气方刚的,就一口答应了。琢磨着一定得把这事给他们搞和解了,以后才好见面。

    老高的家住在西郊,第二天一大早我就一个人骑单车去了,在村长的陪同下找到他。老高见面连忙拉住手,说:“稀客稀客!”让座倒茶客气一番。村长是个沉默寡言的人,几句话往那儿一撂,一个人闷着抽烟。我呢,因为和老高打过几次交道,话题很容易扯开,天南地北地说开了,半个多小时过去了,就是不提案件。老高心不在焉地接着腔,终于忍不住了,要问他的案子,我连忙摆手:“不忙不忙,好不容易见回面,多说说话!”老高只好强打精神,跟着唠。唠着唠着一个小时过去了,老高又忍不住问起他的官司。看时间磨得差不多了,我把话锋一转,问:“你二姑家还在城里住吧?”他莫名其妙地点点头。然后,我又问:“离仁义过道不远,是吧?”他又点点头。我又问:“我好像听说过上学时在姑家住过好几年,是吧?”他忙答:“高中住过三年。”于是,我便要听他讲仁义过道的故事。

    相传汝州城“仁义过道”的来历,说的清朝时汝州城里有两家,盖房时,因为都想独占一道墙发生了矛盾。其中一家给他在朝中做大官的亲人写了一封家书,希望他能向着自己调停一下。但是当官的看到家书后,并没有依仗自己的权势来帮助自己的亲人,而是回诗一首:“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一墙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家人收到书信后,作高姿态让出了一墙的位置,约两尺宽;另一家不好意思了,亦作高姿态,盖房时也让了一墙,于是中间就形成了一条长长地宽约四尺的过道(巷子)。由于两家出于仁义相让,后人就把这个过道叫做“仁义过道”。

    当老高磕磕巴巴讲完“仁义过道”来历后,一向不拘言笑的村长先笑了,老高也笑了,我也笑了。响鼓不用重锤!村长指指隔壁,走了,一会儿带着老高的邻居拐了回来,双方达成和解:“各退让六公分两家建伙墙盖房。”于是,老高和邻居长达一年之久、有关“独墙伙墙”的争执划了一个句号。

责任编辑:李丹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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