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下午,省文明办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考核验收组到平顶山中院进行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考核验收工作。验收组听取了中院创建文明单位(标兵)的工作情况汇报。省文明办考核验收组副组长、省党校机关党委副书记杨武,平顶山中院院长刘冠华,市文明办副主任黄松涛、副主任王相军等领导出席汇报会。中院在平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考核验收组首先实地察看了中院廉政教育基地、图书室、文体活动场地等场所的建设情况;接着,考核验收组观看了中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专题汇报片,听取了中院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并查阅了中院2014年以来文明单位(标兵)创建活动的档案、图片等资料,详细了解了中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所作的工作。
考核验收组充分肯定了平顶山中院为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所作的努力。考核验收组成员一致认为,平顶山中院对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工作高度重视,创建工作紧密联系法院审判实际,资料齐全、载体丰富、氛围浓厚、效果显著。希望平顶山中院以这次考核验收为契机,不断推进文明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使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再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