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假借为他人抱养孩子、伪装身份与网友谈恋爱等手段骗取被害人钱财,却想不到机关算尽终进牢房。4月22日,汝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诈骗案件,判处被告人邵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0年农历2月,被告人邵某的母亲生病在汝州市第四人民医院住院,因其行动不便,经杨某介绍,被害人周某过来照顾邵某的母亲。在此期间,邵某得知周某没有孩子,便谎称庙下有个叫李某的快生孩子了,可以给周某介绍抱养小孩,之后邵某以抱养小孩对方要钱为由,多次行骗,截止2010年6月7日被告人邵某共骗取周某钱款计13700元。
2010年上半年,被告人邵某在网上认识被害人胡某,邵某谎称自己叫孟某,已离婚,以与胡某谈恋爱的名义编造多种理由,于2010年8月8日至9月16日多次骗取胡某钱款共计5600元。
另查明:被告人邵某曾因犯抢劫罪于1998年9月10日被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2005年2月2日刑满释放。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归案后对犯罪的基本事实予以认可,认罪态度较好以及被告人因抢劫犯罪被判处刑罚的前科情况一并予以考虑。遂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