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学园地 -> 案件快讯

年少无知进班房 出狱盗窃再获刑

  发布时间:2016-11-28 09:11:38


    年龄正值黄金时代的王某,因离家出走与社会上的不良人员接触,触犯刑律,被追责处刑,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两天之内盗窃三起,被群众当场抓获。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王某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1年,19岁的王某父母离异,自己跟随母亲生活,后因母亲改嫁,疏忽了对王某的教育,王某经常离家出走,并结识了一些社会上的不良人员。2012年王某因抢劫犯罪被判处刑罚,服刑三年六个月。出狱不久,没有找到工作的王某重新走上犯罪道路,2016年10月9日凌晨3时许,王某采取翻窗入室的手段到石龙区高庄街道郭某的住房,盗窃郭某手提包内手表一块;10月10日凌晨4时许,王某窜到人民路西段李某住房,盗窃李某家中现金210元;当日12时左右,王某又窜到宋某商店内,趁宋某睡觉之机,盗走宋某价值320元的小米手机一部,当场被群众抓获。

责任编辑:李丹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关闭窗口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清风路交叉口   邮编:467000   电话:0375-2862000  
您是第 44614852 位访客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