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4月26日上午,平顶山市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颁发“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大会在市新城区会议中心隆重举行。我院民二庭审判员邢智慧荣获“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会前,市领导亲切接见了“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劳动奖状”获得者,并与获奖代表合影留念。市委书记赵顷霖,市长陈建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薛新生,市政协主席裴建中,市委常委、秘书长张遂兴,副市长黄祥利,市人大党组成员、总工会主席李丰海及市总领导班子出席了会议,并为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颁奖。
邢智慧,法律本科毕业,1994年被选调平顶山中院工作,1998年任助理审判员,2002年任审判员。该同志从事审判工作才来,坚持司法为民宗旨,严格做到文明公正执法,所审结的案件办案周期短、案件质量高,服判息诉率、调解撤诉率在法院均名列前茅,为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司法公正做出了突出贡献。
一、爱岗敬业,勤奋学习
邢智慧法官是一位优秀法官,她对自己所从事的审判事业有着无限诚挚的热爱。她深深地懂得,民事案件关系到当事人和群众的切身利益,也直接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稳定。为了练就司法为民的本领,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及时解决民事纠纷化解矛盾,她抓紧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刻苦学习法学理论知识,熟记法律法规条文,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积极参加观摩开庭、讨论案件等,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家中有年幼的孩子、多病的老人,她克服家庭困难,作为民事业务庭骨干,一心放在工作学习上,身体力行坚持多办案、带头审理各类型复杂案件。正是她不懈的努力,刻苦的钻研,使她成为一名业务精,作风硬,品质好的优秀法官,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
二、公正高效、秉公执法铸天平
从踏进法院大门那天起,她就立志做一名人民信得过的好法官。多年来,邢智慧法官矢志不渝,恪尽职守。办案中,面对各种人情、关系,她始终牢记“公正”二字。她常说,作为一名法官,必须使当事人赢的清清楚楚,输的心服口服,做到让当事人胜败皆服,唯有公正是前提,公正是审判工作的灵魂和生命。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民事纠纷是非难断,当事人打官司从一审到二审,矛盾在不断加大,在审理案件中,取得当事人的信任是关键,而取得他们信任的基础就是
要做到公平公正。因此,她认真处理好每一起案件,为了提升案件质量,她不为追求快结案而草率处理,不因案情简单就轻率下判,始终保持着严谨的审判作风,争取所审理的每一起案件、每一份法律文书都成为精品。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了她所承担的民事审判任务。不管是法院同事还是当事人都说,邢法官秉公办案,文明执法,大小纠纷在她那里都能迎刃而解,不愧是一名大家信得过的好法官,群众纷纷寄来了感谢信,送来了镜匾、锦旗,以此表达他们的感激之情。
三、真情对待当事人,巧解纷争保安定
不管是平民百姓还是国家干部、穷人还是富人、本地人还是外地人,邢智慧法官都注意做到一视同仁,热情接待,耐心讲解法律规定,真情调解。为了切实做好调解工作,邢智慧法官经常加班加点、不惜牺牲休息时间,查阅资料、归纳整理案件思路、制订案件调解方案。在办案过程中,哪怕只有百分之一的调解希望,她都会做出百分之百的努力。十几年来,她办理的案件大部分都是以调解方式结案。在审理鲁山县一起农村宅基地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张某与芦某两人达成一份房屋买卖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因宅基地边界、尺寸产生矛盾。双方均寸土不让,打了九年官司,矛盾不断升级。邢智慧接收该案后,仔细查阅十余册案卷,认真分析双方争议的问题、症结所在,并采取到现场勘查、走访四邻、到土地部门核实资料等,耐心给双方讲解法律规定,对过大量细致的工作,双方当事人无不为她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工作劲头所感动,最终促使双方以调解方式商定了宅基地边界,握手言和,案结事了。该案的成功调解,于2005年4月被平顶山日报法制视点所采编,并以“冤家一笑泯恩仇”为题刊登。她所审结的市卫东区刘某与张某离婚纠纷一案,以保护妇女合法权益为出发点,细致到位的调解工作,使得一个濒临破碎的家庭和好如初。该案件于2010年6月被平顶山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法苑漫谈》栏目作为采编案例并播出。她审理的鲁山县马某与其堂兄因鸡棚失火财产赔偿纠纷一案,从法律规定到案件现实,硬是依靠自己苦口婆心,使兄弟二人消除隔阂,重归于好。该案例于2010年9月被《法苑漫谈》栏目作为采编案例并播出。
四、清正廉洁,争做人民满意好法官
当事人双方打官司,从时间、精力、思想上都是一次不同程度的较量,有些当事人存在误解,为达到自身利益和一定目的,托熟人找关系,采取请客送礼手段,每遇到这种情况,都被邢智慧同志婉言拒绝。她认为“公生明、廉生威”,更懂得作为一名法官,所代表的法律尊严和法官的形象。在办案过程中,她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把廉洁办案放在首位,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省法院“十条禁令”。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捍卫了法律的尊严,更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从事审判工作以来,个人共审结各类一、二审民商事案件、申诉复查案件1400余起,参加合议庭评议案件2000余起,接待来访当事人2300多人次。 2010年度共受理民事二审案107起,结案107起,结案率100%,其中调解撤诉结案56起,结调解撤诉率达52.3%。所审理的案件,办案周期短,案件质量高,服判息诉率高,无错案、超审限案件、个人或集体上访案件发生。
由于该同志工作踏实认真,1995年以来,连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中院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和受到嘉奖,曾被平顶山市妇女联合会授予“平顶山市三八红旗手”、“平顶山市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两次荣记个人三等功,2008年以来连续被评为法院系统办案能手、调解能手, 2010年被评为省委政法委执法巡视工作先进个人,2010年被河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平安家庭创建协调组授予“第二届河南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优秀卫士”、“河南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11年2月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