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法院重阳节前回访老年当事人
作者:鲁山县法院 李永超 胡春生 发布时间:2010-10-15 13:08:17
平顶山法院网讯 鲁山县人民法院认真做好审判工作,切实维护老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司法便民、司法护民、司法为民的原则,真正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促进司法和谐。值一年一度的重阳节前夕,鲁山法院组织法官对涉及老年人的案件进行回访,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
图为10月15日,该院民二庭法官到一起赡养案件的当事人家中回访。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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