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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法院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发布时间:2017-03-14 16:18:51



    春暖花开,万物复苏。3月14日上午8点30分,郏县法院十余名青年志愿者在党组成员、副院长韩晓的带领下,来到眼明寺森林公园进行义务植树活动。

    活动现场,志愿者们你挖坑、我埋土、他浇水,大家分工有序,合作默契,劳动场面热火朝天。通过一上午的辛勤劳动,大家齐心协力完成了指定区域的绿化。参加植树的干警们表示,希望通过此类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倡导生态文明,传播绿色低碳理念,共同打造美丽的绿色家园。

责任编辑:李丹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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