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1940-1962)同志是中国家喻户晓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楷模,共产主义战士。他作为一名普通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在他短暂的一生中却助人无数,伟大领袖毛泽东主席于1963年3月5日亲笔为他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并把3月5日定为学雷锋纪念日。在世界著名的西点军校为他塑像,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解放军全体代表团会议中接见某部基层指战员时说:雷锋精神是永恒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
雷锋精神集中体现了党的纯洁性特征,雷锋精神所蕴含的对党和国家的无限忠诚与热爱。对敌人的冷酷与果决,对工作的认真与负责,对人民的赤子深情与无私奉献的核心价值元素,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以雷锋精神为旗帜,把“忠诚、担当、纯洁、敬业、为民”精神熔铸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核心价值观,履职尽责,做党和人民的坚强护卫。
在国情、党情、社情的新时期,我们的一些党员干部、政法干警淡化了宗旨意识、党性意识和对自身的要求,放松了自身世界观的改造,做出了有悖于党的纯洁和违规违纪甚至违法行为,成为一颗颗生锈的“螺丝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反腐倡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纪检监察工作者,既要确保自身纯洁,又要维护好党的纯净性和神圣职责,应该把自己当做一把锋利的“螺丝刀”,把这些生锈的螺丝钉去掉。
作为纪检监察工作者,要继承发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爱憎分明的阶级立场,言行一致的革命精神,公而忘私的共产主义风格,奋不顾身的无产阶级斗志”的雷锋精神,忠于职守、勇于担当,不负党和人民的委托做党风廉政建设的排头兵,争当纪检监察尖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