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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进宫”的“80后” 这回改抢劫了

  发布时间:2017-04-11 15:48:14


    “从你15岁第一次犯罪开始直至这次被抓,现在是第五次踏进法庭了,以后该怎么做真得好好想想了,要不然不但对不起自己,也对不起父母家人啊!”这是近日鲁山法院在审理一起抢劫案件时,对被告人王某的劝戒。

    家住鲁山县城关镇的王某从15岁起先后四次因严重暴力等犯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的2016年9月4日凌晨2时许,其路过鲁山县城一超市门前时,见到鲁山县城关镇妇女崔某独自坐在该超市门前玩手机。王某趁无人之机,上前用拳头对崔某殴打后,将崔某的一部华为牌手机抢走。经法医鉴定,崔某损伤属轻微伤。经价格评估,被抢的华为手机价值人民币728元。另外,王某还在2016年8月至9月之间连续在医院、饭店、售楼部等地盗窃手机三部,并将得款挥霍。

    鲁山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王某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王某一人身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遂依法判决王某犯抢劫罪、盗窃罪,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责任编辑:李丹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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