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上午,平顶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冠华代表平顶山中院在市第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
2016年,平顶山市两级法院在案件数量大幅增长、案多人少矛盾异常突出、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快速推进的情况下,准确把握形势和任务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九次党代会精神,遵照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以司法办案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年受理各类案件76090件,办结69421件,分别上升45.4%和46.8%,结案率91.2%;其中中院受理6995件,办结6732件,分别上升21.9%和21.8%,结案率96.2%,全市法院案件质效7项主要指标位居全省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