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中院新闻

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鹏华到鲁山县进行对口扶贫

  发布时间:2017-05-26 10:02:46




    5月25日上午,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鹏华与民三庭党支部成员深入鲁山县赵村乡河南村,开展结对帮扶精准扶贫。

    刘鹏华副院长一行先是到鲁山县赵村乡党委河南村党支部,了解帮扶对象的家庭情况、生活现状、致贫原因等情况,并与我院驻村干部及河南村干部就该村当前脱贫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进行了解和交流。随后,刘鹏华副院长一行带着米、面、油、鸡蛋等慰问品深入贫困家庭中进行看望。通过交谈,刘鹏华副院长了解到,赵某敏老两口一个八十岁,一个七十七虽,以种地为生,共生育三儿一女,大儿子分家另过,但常年患病无劳动能力,仍需老两口照顾日常生活;二儿子跟随父母生活,但常年外出务工,收入来源不稳定;三儿子现居鲁山。刘鹏华副院长了解到上述情况后,针对赵某敏家中存在的困难负担、如何脱贫与驻村干部、村干部进行了深入探讨。

    贫困家庭对刘鹏华副院长一行的走访慰问表示感谢。扶贫走访结束后,刘鹏华副院长组织民三庭党支部全体成员,根据贫困家庭家庭成员情况,结合当地扶贫政策及传统丝绵加工产业优势,制定相应的扶贫计划,并发动党支部成员定期对贫困家庭进行资助,争取其尽早脱贫。

责任编辑:李丹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关闭窗口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清风路交叉口  
邮编:467000  
电话:0375-2862000  
您是第 41118064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