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日前,舞钢市法院行政庭成功协调撤诉一起行政案件,并协同民一庭附带调解一宗民事案,不仅使本为亲生骨肉的两姐妹握手言和,而且使她们本该在5年前为其父举行的葬礼得以顺利举行。
董某和毕某为同母异父的亲姐妹,两家相邻。母亲去世后,两家在家庭及继承等问题上产生矛盾。2006年9月,董某的父亲病逝,董某与姐姐毕某因家庭及继承问窟产生的矛盾进一步激化,董某将其父骨灰盒放入毕某家中,不让安置,导致毕某夫妻既不能正常居住,也不能翻盖新房。于是,双方反目成仇,矛盾冲突升级。在长达4年的时间里,该市朱兰街道和有关方面对冲突双方进行了多次调解,但均无进展。今年4月,毕某的丈夫董某某以侵权为由向该市法院起诉董某,要求其排除妨碍。5月,董某向市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市有关部门为毕某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至此,双方矛盾更加尖锐,姐妹俩成了对簿公堂的原被告。
该市法院行政庭受理此案后,法官们多次和村组、街道有关负责人一道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辨法析理,耐心调解。行政庭的法官们又挤出时间,两次专门去平顶山找当事人的亲属沟通,请其帮助做调解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三十多次的说服教育和调解,当事人为法官们的真诚所感动,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董某主动申请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