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在平顶山市湛河区法院举行的入额法官宣誓仪式上,湛河区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闫亚伟在宣誓完毕后对首批入额的法官进行了任前集体廉政谈话。
闫亚伟在廉政谈话中要求:要遵守法官职业道德,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以内心的道德力量抵御外在的不良诱惑,真正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防微杜渐,恒守自洁。要执法为民,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真正把自己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为群众服务上,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惠及群众,摆正自己的位置,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要襟怀坦白,自觉接受监督。要养成一种在民主和监督之下工作和生活的习惯,在党的纪律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要履行好“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闫亚伟最后谈到:“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 要常看自己不足、常思自己之过、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想贪欲之害,自觉把廉洁自律作为一种人生追求、一种精神境界、一种行为习惯和一种实践能力,从清廉做人开始,走好自己人生的每一走。真正做到无愧于组织的嘱托,无愧于人民的期望,无愧于自己的奋斗,无愧于家人的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