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2011年5月13日上午,河南省汝州市法院与天津市大港区人民法院缔结友好法院签约仪式在汝州市天瑞大厦中华厅隆重举行。大港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振清、副院长李岩、曹更海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保振、副院长赵鹏举、汝州市人大主任樊占营、市委常委、秘书长丁国浩、人大副主任张剑奇、政府副市长韩自敬、政协副主席杨辉星、检察长乔义恩、公安局政委祁明安,汝州市法院党组成员和全体干警参加了签约仪式。会议由丁国浩秘书长主持。
会上,樊占营主任首先致欢迎辞并简要介绍了汝州市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状况。接着,与会者共同观看了反映天津市大港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队伍建设和法院文化建设的专题片。其后,天津市大港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振清与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海松签约缔结友好法院并互赠礼品留念,吴海松院长、刘振清院长分别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吴海松院长指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需要把先进法院的经验学到手,在兄弟法院的帮助支持下,创新、更新、求新。今后,我们两家法院将面对面、手拉手、心连心,相互学习,共同探索,紧密结合,共迎美好的春天!刘振清院长指出,我们两个法院辖区自然资源丰富,相似的基础会使我们协作动力十足、共同的目标会使我们的协作前景广阔,我们将通过互派干部挂职交流,相互通报重大情况和调研信息,共同提高司法能力。他希望通过开展法院文化交流,共同构筑精神家园,共享法院文化成果,并希望缔结友好法院为契机,把握时代机遇,携手共赢发展,争当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最后平顶山市中级法院院长郭保振做重要讲话。郭保振院长指出,此次缔约是平顶山市两级法院的大事喜事,必将为全市法院特别是汝州法院的长足发展奠定更加良好的基础。他勉励汝州市法院以此为契机,与大港法院携手并进,共创未来。
据悉,汝州市法院是天津市大港区人民法院在河南缔结的第一个友好法院。大港法院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天津市法院的基层工作联系点,2008年以来曾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法院调研先进单位、全国法院学术征文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等五项国家级荣誉,并获得天津市级荣誉十三项,是全国先进法院的代表。汝州市法院近年来以软件硬化、目标量化、矛盾融化、管理细化、硬件强化的“五化法院”工作目标统领全局,带队伍,抓审判,行政审判、平安建设、社会矛盾化解等多项工作走在平顶山市乃至全省法院的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