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为加强对基层法院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提高民事案件审判质量,5月20日,中院在二楼会议室召开全市法院民事案件审判质量座谈会,研讨审判实践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及经验做法,并对今年以来民事二审发回改判案件进行通报及评析。会议由中院副院长赵鹏举主持,中院各民庭负责人、各基层法院主管院长及民庭庭长参加。
座谈会主要围绕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等三类案件在审判实践中遇到的突出疑难问题、法律适用上的缺位和冲突及实际操作中的经验做法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中院副院长赵鹏举指出,近年来,这三类纠纷案件数大量增加,特别是新情况、新类型案件的出现造成实践中无法可依,从而导致司法不统一、甚至相互冲突的局面。对于处理难度较大的群体性案件,虽有法律上的明确规定但社会效果往往不好。当前如何处理疑难问题并有效化解这些矛盾纠纷关系着民事案件审判质量的提高,关系着法院的形象和法律的权威,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会上,中院各民庭负责人及各基层院代表分别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积极发言,畅谈好的经验做法,并就特殊个案进行了交流。
会上通报并评析了今年以来各基层院民事案件的上诉及改判发回情况。赵院长指出,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等三类案件是今年以来各基层院上诉率最高和二审改判率、发回率最高的案件类型,说明各基层院在案件审理质量上有待进一步提高。赵院长要求,各基层法院要充分认识到民事审判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查找问题,加强调研,多交流、多沟通,努力在提高案件审理质量上下功夫,争取把更多矛盾化解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