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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中院召开全市法院优秀复转军人表彰暨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7-07-28 15:34:04



    7月28日上午,平顶山中院召开全市法院优秀复转军人表彰暨座谈会。平顶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冠华参加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赵学军,调研员叶建平,中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优秀复转军人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鹏华主持。

    会上,中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赵学军宣读了《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全市法院优秀复转军人进行表彰的决定》,刘冠华院长向受表彰复转军人代表颁发了荣誉证书。

    刘冠华院长代表中院党组向全市法院复转军人致以节日的问候,对受表彰同志表示祝贺。刘冠华院长充分肯定了退伍军人转业到法院后在工作中展现的务实肯干、勇挑重担,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优良作风。同时对复转军人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认清法院工作面临的形势,继续发扬部队优良传统。要坚持退伍不褪色、勇于创新、迎难而上,将革命军人和人民法院干警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崇高品质融入日常工作中,继续在审判、执行、行政管理等工作岗位上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二是要加强业务学习,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力争成为新的“行家里手”。法院工作以审判为主,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也在不断更新,与时俱进、及时学习是提高业务素质的唯一方法。要拓宽知识面,树立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有经验的老同志学习理念。三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增强创新意识,培养大局观念。广大复转军人在部队都曾担任领导岗位,面对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更要模范带头,树立榜样,向所在团队释放正能量。

    受表彰复转军人代表纷纷发言,回顾了自己在部队的经历及转业到法院后的切身感受和体会,感谢院党组对复转军人的关心,并一致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承和发扬军队优秀传统作风,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为部队增光,为法院添彩。

责任编辑:李丹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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