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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13 09:55:48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委托动态管理办法(试行) 》,具备相关行业资质的专业机构可以进入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机构信息平台,人民法院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编制对外委托鉴定机构备选名单。在审理和执行案件需要时,从名单中随机选择机构,欢迎有资质的机构申请加入名单。现公告如下:

    一、申报专业类别

    评估、会计审计、工程造价、工程质量、产品质量等。

    二、专业机构的条件

    1、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监督管理,积极完成人民法院的委托业务;

    2、具备相关行业规定的专业资质;

    3、信誉好,近两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工作业绩良好,有相关业绩报告;

    5、依照相关规定收取费用。

    三、申报程序

    1、评估等机构递交申请书和相关材料;

    2、本院成立评审委员会。

    四、审核内容

    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加入人民法院委托评估、工程造价等名单的机构,从资质等级、职业信誉、经营业绩、执业人员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查、打分,按分数高低经过初审、公示后确定进入名单的机构,人民法院对加入委托鉴定机构信息平台的机构进行动态管理。

    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3日

    联系单位: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

    联系人:李菲  周洪良

    联系电话:0375-2862908   2862906

    2017年10月12日

责任编辑:李丹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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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467000  
电话:0375-28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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