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上有一句戏谑的话:结束友情的方式有许多种,最彻底的一种是欠钱不还。本是出于好意,借钱给好友,解朋友一时之急,但朋友却欠钱不还,这样以牺牲友情为代价的行为让人觉得惋惜。
近日,叶县人们法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裴某和夏某原是朋友,如今却对簿公堂。裴某将夏某诉至法院,要求夏某如数归还借款及利息。2015年5月13日,夏某因经营需要陆续向裴某借款人民币40000元,裴某先后从自己信用卡取款40000元出借给夏某。双方约定夏某每月支付手续费(实际为利息)500元。约定还款期限为2016年2月10日之前,到期后,经裴某多次催要,夏某一直拖欠不还,为此到法院起诉。
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被告夏某于2017年8月31日之前偿还原告裴某本金40000元,并偿还从2015年5月31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止共27个月的利息13500元,共计53500元。如被告夏某不能如期将上述款项偿还给原告裴某,原告裴某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虽然通过法院调解的方式能够化解老朋友间的借贷纠纷,但法官提醒大家,“人无信不立”,诚信是立身之本,只有讲诚信,才能获得别人的信任、帮助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