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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叶县:法官倾力执行 申请人自愿放弃未执行款项

  发布时间:2019-06-27 17:02:13


    近日,叶县法院执行局依法扣划了被执行人谢某的银行存款37000元,申请人对于剩下的3000余元执行款放弃执行申请,该案件圆满结案。

    2006年,被告谢某因急需用钱,多次向原告毛某借款共计52100元,均出具有借条为证。后经原告毛某多次催要后未果,毛某将谢某起诉至叶县人民法院,经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谢某应偿还原告毛某借款本金521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谢某仍是迟迟不予偿还,无奈,2017年8月毛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谢某还款13000元后“人间蒸发”,经过多次网络查控,终于发现被执行人谢某在某银行有存款可供执行,执行法官依法冻结了该标的款37000元,进行了划拨后,第一时间将该款转给了申请人毛某。申请人对于法院执行工作表示非常满意,也感激执行法官的及时扣划标的款,对于剩下的标的款3000余元表示放弃执行,并请求法院结案。

责任编辑:卢蒙恩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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