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本是大人之间的事儿,应该在大人之间接解决。但是,家住鲁山县观音寺乡某村的高某因担心要不回彩礼,把女方与其前夫所生的孩子领回自己家,并以女方返还彩礼作为送还孩子的条件。鲁山县法院法官经过多方协调最终办结该案。
事情是这样的:高某与家住山西省大荔县某村的朱某于2016年经人介绍相识,一个月之后就办理了结婚证,婚后双方并不如意,再加上高某方家人觉得其年纪轻轻娶了个二婚带孩子的女人,有点吃亏,久而久之夫妻双方隔阂逐渐加深,最终朱某回到了陕西老家。但是,高某因为担心离婚后给女方的彩礼要不回,就连招呼也没打去到朱某家中借机带着朱某与其前夫生的孩子一起回到了鲁山家中,女方多次到高某家中想要回孩子都因返还彩礼的数额问题没有成功,朱某最后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办案法官了解到朱某老家在陕西的实际情况,为了尽快帮助双方解决矛盾,积极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尽量促进双方和好,但经深入了解后得知双方在一起生活的可能性很小后,通过高某所在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共同协助进行调解,并说明男方这种行为极易涉及刑事处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协议,朱某也当场返还了高某1.6万元彩礼,并领回了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