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太感谢执行法官了,是你们给了我一次改过的机会,让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任某在履行完自己的义务后感慨地向平顶山市新华区法院执行干警说道。
2016年4月,任某向黄某借款2万元,借款到期后,任某未还,黄某将其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任某偿还原告黄某2万元本金及逾期利息。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任某送达执行通知书,但其并未履行,后执行干警多次寻找任某未果。
经过调查,被执行人任某系某公司财务科科长,具备履行能力,于是法院决定对其拘留。行动当天,执行干警在新华区某小区外将正在与人聊天的任某逮个正着,并向其出示拘留手续准备押上警车。任某非常吃惊,她说:“现在我的孩子才半岁,还需要喂奶,能不能先不拘留。”了解到这一特殊情况后,执行干警当即决定取消对任某的拘留并从法理层面对其进行教育。经过一番沟通,任某表示愿意履行自己的义务。
日前,任某通过网上银行向黄某转账,从而使得本案得以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