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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容易要账难

平顶山日报:卫东区法院拘留一拒不还款被执行人

  发布时间:2017-11-08 11:22:15


    调解时说好分期还款的王某某逾期却不还钱,卫东区法院于10月31日根据举报找到了王某某的下落。针对王某某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卫东区法院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天。

    据介绍,2014年8月,王某某先以购房为由向赵某某借款5万元,又以工程周转需要资金为由向赵某某借款34万元。赵某某将钱借给了王某某,双方约定了借款期限,王某某也出具了借据。可是约定期限到期后,赵某某多次催要,王某某却迟迟不还钱。无奈之下赵某某将王某某诉至卫东区法院,经卫东区法院主持调解,双方约定王某某分两次偿还赵某某39万元。王某某却在调解书约定期限到期后仍未还钱,于是赵某某向卫东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卫东区法院在此案执行过程中一直未能找到王某某的下落,10月31日,卫东区法院执行干警接到举报后迅速出击将王某某带回法院,王某某面对执行干警的释法说理仍不履行义务,卫东区法院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天。

责任编辑:李丹    

文章出处:平顶山日报(2017年11月7日A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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