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7日晚七点半,在汝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办公室里,十一位农民工兄弟终于拿到了被拖欠将近一年的工资。他们案件的标的额虽不大,但这薄薄的一沓钱可能是他们家一年的生活开支。
2017年春节刚过,牛某等人在亲戚的介绍下,来到邵某、毕某带领的工地上干活,双方约定了工期及日工资数额,因工期较短,双方约定工期结束后再结清工资。谁知到了结账日邵某、毕某玩起了失踪,牛某等人多次索要无果,无奈诉至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于2017年7月31日前将全部工资清偿完毕。
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邵某及毕某仍未按调解书约定履行,牛某等人向汝州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电话联系了被执行人邵某、毕某,敦促其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按照送达地址确认书上二被执行人所留地址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传票、申报财产通知书,并通过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登记于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车辆、股权、不动产等信息,其反馈结果未能发现有效财产线索,而被执行人邵某、毕某则一直推托说正在外地催要工程款,帐要出来后立即结清全部工资款。执行法官在向执行局长汇报后,按照指示庭对被执行人邵某、毕某的住所进行搜查。
11月17日上午,执行法官来到二被执行人家中,被执行人邵某之妻在法律的威严震慑下,当即表示愿意立即结清全部案款。当天下午两点半,被执行人邵某之妻按时将五万余元的案件款全数交到执行法官手中。
到晚上七点半,当最后一位农民工兄弟将1980元的血汗钱放进贴身口袋后,这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终于圆满地画上了句号。汝州法院执行局响应上级的指示精神,下一步将继续开展为农民工讨薪的执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