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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七年,被抓后终还款

  发布时间:2017-11-28 11:09:18


    11月24日,鲁山县法院在集中执行过程中就抓获了一名逃避法院判决的老赖。家住鲁山县辛集乡某村的高某因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于2010年1月份向鲁山县某公司借得大额金钱并约定了利息,高某的妻子提供担保。后因生意失败高某携妻子跑到了外省一边打工,一边躲债。由于长期找不到高某,鲁山县某公司就将高某夫妻二人告上法庭,鲁山县法院于2012年判决高某夫妻向鲁山县某公司支付本金及利息。但由于高某夫妻行踪不明,鲁山县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一直无法找高某及其家人信息,经多方查证也未得到高某夫妻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案件进入了终本程序。

    2017年9月,申请人了解到高某夫妻已回乡并创业开办了公司之后,遂向法院提出了恢复执行的申请,并积极协助法院寻找高某下落。执行法官经多方探寻,获得了被执行人所开公司的地点和高某的活动轨迹后,便将其列为本次集中执行的重点。11月24日上午8:30分左右参与集中执行的干警一行赶到高某的汽车销售公司,经询问高某的妻子坚称其夫外出不在家。断定高某“在家”的执行法官一边佯装要走,一边向执行法警示意搜寻,最后在查看挂有财务室牌子的房间时,细心的执行法警听到了里边有动静,但无论怎样敲门就是不开亦无人应答,这更坚定了大家的猜测。

    进门的一刻,发现一只男士皮鞋丢在屋子地上,随后执行法警在门后发现了蜷缩的高某,将其和其妻子一同带回法院。

    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说服教育并向其陈述他们“办公司、开好车、收入高”却拒绝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涉嫌“拒执罪”,将面临刑事责任的严重结果后,高某夫妻终于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一改之前的蛮横态度,表示愿意还钱,并当场电话通知自己公司财务人员送来4.5万元案件款交给强制执行申请人,并就剩余案件款偿还事宜达成一致,至此这起涉及三十余万元的案子终于告一段落。

    在这里,鲁山县法院奉劝“老赖们”一句:躲藏逃避是没有用的,自己的责任终归还得自己承担!

责任编辑:李丹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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