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6月2日上午,宝丰法院在院六楼会议室召开接受县人大常委会《法官法》执法检查工作动员大会,院党组成员、各庭室负责人及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付志强主持。
会上,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付志强传达了宝丰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法官法》、《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执法检查动员大会精神,以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杰、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江峰等领导在动员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阮晓芳宣读了《宝丰县人民法院关于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法官法>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院党组书记、院长井慧宝作了动员讲话。
井院长在讲话中指出,县人大常委会对法院贯彻实施《法官法》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既是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的具体表现,又是对法院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对法官队伍的关心和爱护,全体干警要充分认识接受人大监督的巨大意义,按照李杰主任提出的“突出四个重点”的要求,以正确的态度、饱满的热情、务实的作风迎接这次执法检查。就如何做好接受检查工作,井院长强调了四点:一是统一思想,端正态度,认真开展接受《法官法》执法检查活动。要求全体干警一定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树立人大意识,虚心接受检查,积极参与到检查活动中来。二是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执法检查工作顺利进行。要求院各部门和全体干警把《法官法》执法检查活动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认真配合执法检查组开展工作,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开展。三是要突出重点,边查边改,确保专项检查活动取得实效。要求各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和工作实际,创新思路,突出重点环节,多找差距,少谈成绩,认真对待检查组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边查边改,确保达到以检查促进工作的预期目标。四是要不断总结经验,认真按照县人大的要求把《法官法》学习贯彻好,作用发挥好。各部门要全面总结队伍建设工作中的经验,结合检查组指出的问题和自身工作实际,认真执行《法官法》,以提高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为目标,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大力强化队伍管理,以推动法院工作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