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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制报:达成协议续亲情

  发布时间:2017-12-08 09:57:26


    王老太含辛茹苦将女儿抚养成人,本该安享晚年的她却因两个女儿不履行赡养义务,气愤地将女儿告上法庭。日前,郏县法院婚姻家庭合议庭成功调解了这起赡养案件,使一家人重归于好,老人也可安享自己的晚年。

    据了解,王老太早年丧夫,自己一人将两个女儿抚养长大。起初,王老太和丈夫有四间临街房,每月有不菲的收入。在丈夫去世时,王老太考虑到今后的赡养问题,便自作主张将其中的三间房给了小女儿,希望以后由其来赡养自己。当时大女儿虽心生不满,但考虑到母亲今后由妹妹赡养,便勉强答应。然而,小女儿在得到房子后,一直在外面打工,对王老太的生活几乎是不管不问。王老太现年事已高,身旁无人照顾。于是,王老太一纸诉状将两个女儿告上法庭,要求两个女儿对其尽赡养义务,同时要求小女儿返还房屋。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王老太系留守老人,就优先安排审理此案,并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由于双方的意见很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庭审中,承办法官在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各自委屈的同时,也要求她们学会换位思考。在长达两个小时的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情理法并用,成功消除了双方当事人的怒气和怨气,让双方都体会到了对方的难处和困难。同时,法官的真诚也打动了双方当事人,母女最终冰释前嫌。最后,在承办法官的悉心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了赡养协议,一家人和睦如初。

责任编辑:李丹    

文章出处:河南法制报(2017年12月08日 第2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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