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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晚报:朋友借款拒不还 法官执行要回钱

  发布时间:2017-12-11 15:55:09


    昨天,郏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多次走访调查,冻结了被执行人的工资,帮助连某讨回了借款。

    据郏县法院执行局局长刘晓军介绍,连某与郭某系朋友关系。2015年12月,郭某因资金周转不足向连某借款5万元,期限3个月。借款到期后,连某多次催要无果,于2016年12月将郭某起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郭某履行还款义务,但郭某仍不履行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来到宝丰县某小区郭某家调解劝说。郭某同意拿出3万元,但剩下的钱无力偿还。执行法官调查发现郭某在某企业上班,每月都有固定工资,遂依法冻结了郭某的工资。

    得知工资被冻结,郭某立马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还款。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郭某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

责任编辑:李丹    

文章出处:平顶山晚报(2017年12月9日 A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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