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生活中或者是出于信任,抑或是嫌麻烦,容易在交易过程中不注意细节而造成纠纷。12月12日鲁山县法院执行法官就执结了一起这样的买卖合同纠纷案!
家住鲁山县城关镇的杜某同让河乡的张某本是长期合作的生意伙伴,出于信任在业务往来过程中都是按照习惯交易,从未出现过争议。然而在2007年,受经济环境影响,张某未及时向杜某支付4万余元的货款,起初杜某也没有太放在心上,但时间一长开始有点慌了,最终经商议后由张某出具了一张欠条。张某也主动偿还了1万元,本以为张某经济状况好转后会主动还上剩余款项,所以也没有急着催要。及至2014年杜某因生意周转困难需要用钱时又想起了这件事情,遂向张某讨要。不成想张某以当时钱款已经还清、纯属朋友帮忙销售等理由推诿,准备就此一 “赖”了之。杜某无奈,诉至法院。经过两级法院判决后,张某并没有履行判决的意思。
案件很快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向张某送达强制执行法律文书,并要求其报告财产。张某却四处躲藏,到了后来干脆了电话也不接了。执行法官只得安排执行联络员密切关注张某及其家人的行踪,并查询张某的财产线索。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今年11月份,查得张某新近购置了一辆名牌轿车,但却始终未发现张某本人行踪。既然车辆是在鲁山办理的牌照,张某应该一直就在鲁山,法官向张某的手机发了一条短信,表示张某的车辆已经被采取了查封禁止过户交易的措施,如果再不来法院说明情况,下一步将会对其进行“网上追逃”。长期以来不接电话的张某于当天中午两点多钟就赶到了法院。执行法官趁热打铁,对其讲明如果不履行判决义务,不是进拘留所就是车辆被扣等待司法拍卖。
时间一点点过去,眼看执行法官要办理送拘手续时张某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赶紧给家人打电话要求尽快送钱来,晚上六点多张某家人将3.5万元案件款全部交给了申请人杜某,案件得以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