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中总有些人让我们热泪盈眶,工作中总有些事让我们荡气回肠。
为弘扬正气,培育美德,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近日,卫东区法院东高皇法庭开展评选“最美当事人”活动。以心印心,用他们的诚信、善良之光照亮他人,让他们的质朴、仁爱之举温暖人心。
东高皇办事处土寨沟村村民向伟岗在评选中全票当选,说起他的事情,要从2015年的一场交通事故说起。当年9月28日12时15分许,梁某无证驾驶东方红牌大中型轮式拖拉机,撞到骑自行车回家的王某,造成14岁的王某重伤二级的交通事故。梁某被卫东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其家人自愿赔偿王某各项赔偿金20万元。
王某父母均下岗,这20万元的赔偿金对于一位花季少女远远不够,孩子以后的治疗费和残疾器具更换费将何去何从?王某家人很无力,肇事司机也是将卖花生的钱、卖麦子的钱都挤出来了。无奈之下,王某家人抱着仅有的希望,将事故车辆的出卖人向伟岗和肇事司机梁某告上了法庭,要求二被告赔偿王某残疾辅助器具费37万余元。
庭审中,王某父亲一边说着女儿的悲惨遭遇,一边抹着眼泪;肇事司机梁某一边道歉,一边喃喃自语:我确实没有一分钱了,家啥也没有了;卖车方向伟岗低头不语,下意识的左手磨右手,右手磨左手……
这案从哪儿打开缺口呢?如果判决,原告王某极有可能败诉。败诉后,那无腿的花季少女,那四处奔波的无业双亲,那假肢的钱?
不敢想、不敢想、不敢想……
一棵树摇晃另一棵树,成风;一颗心叫醒另一颗心,成行。于是我抱着试
试看的态度,决定换一个角度对该案进行调解。
问向伟岗有无子女,他说有一子一女,都在上小学。
问向伟岗卖车卖了多少钱?他说是新车卖的,卖给肇事方梁金辉25000元。
了解以上信息后,我给大家说,今天我们不谈法律了,法律是最低层次的道德,我相信大家是能够从道义上、人性上、品质上化解这个纠纷的。
现在王某作为一位14岁的少女,她的腿没了。没了腿,导致的不仅仅是她身心上的残疾,对她以后的人生甚至婚姻家庭造成的影响,我们谁能估量?
金钱丢失了,我们还能挣回来,可健康和生命丢失了,我们又该何处去追寻呢?
我们比邻而居,守望相助;众人拾柴,光耀千古!今天看看大家能不能拿出一份爱,温暖少女这颗哭泣的心?
伴随着沉默,王某父亲的低泣声在法庭呜呜回响……
向伟岗再也不左手磨右手了,激动的说:“请大家放心,给我一周的时间找钱,我家现有一万块钱,回去再向亲戚借两万块,凑够3万元,补偿孩子!”
王某父亲已泣不成声,连连说:"谢谢,谢谢!"
忐忑不安中,一周至,向伟岗准时赴约,将3万元补偿金交到了王某父亲手中。
一场纠纷,在圣洁的人性里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