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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法院:庭前教育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7-12-25 15:33:34


    “叔叔阿姨们,俺错了,真的错了。我以后再也不会犯罪了。请大家相信我一次,我一定用我的实际行动证明。”未满18周岁的杨某某在庭前教育后忏悔。

    “我从进看守所那一刻开始,我就下定决心,下狠心戒毒。再不戒毒,再不改我就不做人了。我要努力做人,为了孩子,为了自己。”一个孩子的母亲留下了忏悔的眼泪。

    12月22日上午,宝丰法院邀请县关工委一行,现场为未成年人杨某某和留守妇女刘某某做庭前教育,让他们正视自己的错误,真心受到警示,认真改造,早日回归社会。

    宝丰法院少审庭在开展工作中,把“教育、感化、挽救”基本方针贯穿到审判全过程。针对如何保护青少年、留守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如何挽救失足青少年开展工作,注重加强庭前社会调查工作。在调查走访中广泛了解青少年、留守妇女儿童的生活环境、平时表现、违法的原因等因素,有针对性地为庭审教育制定计划,为下一步的审判、准确量刑奠定基础。

责任编辑:李丹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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