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可简单作出判决的56起涉农案件,法官却利用一天的时间来调解,这种做法赢得了当事人的称赞。
2013年,石某出面丈量租赁郏县茨芭乡某村李某等村民的土地560亩,并负责生产经营。土地交付租赁后,石某欠李某等部分村民土地租赁款至今未付。2013年至2014年,石某还先后雇用王某等数人在该处干活,但工钱一直没有支付。李某、王某等人多次向石某讨要未果,于2017年11月向郏县法院提起诉讼。
“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中,法官对这56起案件立即开通诉讼“绿色通道”。考虑到原被告均系同一行政村,若直接作出判决,不仅不利于化解矛盾,还有可能损害到村民之间的关系。于是,法官决定组织当事人进行集中调解。
12月27日,承办法官对被告石某情理法并用,希望石某能尽快履行支付义务,同时克服涉案人数多、关系复杂等困难,做通李某、王某等人的思想工作,用了整整一天的时间,终于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将2.3万余元的劳动报酬和土地租赁款履行完毕,56起案件得以圆满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