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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一日执结五起案件

标的金额15万元

  发布时间:2018-01-08 15:07:49


    日前,当大多数人沉浸在祥和的氛围中欢庆元旦的时候,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抓住有利时机,一举执结五起案件。

    家住鲁山县辛集乡某村的李某2015年从鲁山某银行贷款4万元用于生意周转。期满后,该行多次催促李某还款,都被其以各种理由推脱。无奈之下,该银行把李某诉至法庭,经调解,自知理亏的李某同意2017年3月底前一次性偿还该行全部4万元本金及利息。然而,银行却没有在约定时间收到李某的还款,只得于2017年7月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接到案子后,执行干警闪一鸣立即向李某发送了强制执行法律文书,而李某签收文书之后多次推诿,对于还款一事始终闪烁其词。上月初,鲁山县人民法院开展“冬季攻坚”后,大批“老赖”被抓,闪一鸣再次联系李某,告知目前的形势以及拒绝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要承担的严重法律后果。李某在接到执行干警电话的第二天赶到法院表示愿意还款,希望能够与申请人达成和解。上月31日,双方按约来到法院,李某将钱交给了鲁山某银行的负责人,案子得以圆满执结。

    除此之外,当天该院还执结了另外4起案件,其中有两起是通过网上直接扣划完成,5起案件标的金额共15万元。

责任编辑:李丹    

文章出处:平顶山日报 (2018年1月5日 第A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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