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上午,申请人董某、金某赶至叶县法院,将一面写有“秉公执法清正廉洁”字样的锦旗送到了执行法官手中。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董某、金某诉被执行人王某担保追偿权一案,叶县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判决,要求王某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5日内支付董某、金某担保债权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董某与金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经多次调查,了解到王某在云南昆明,便与法警队配合,不远千里赶往昆明,几经周折终于将王某押解回来予以司法拘留。
被拘留后,王某仍不悔改,拒不履行判决义务。叶县法院执行法官便引导申请人提起自诉,公安机关对王某实施了逮捕。
被执行逮捕后,王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知道了事情的严重性,便把7万余元欠款交至叶县法院。此案得以执结。
申请人王某对叶县法院法官认真履行职责、努力追求公平正义的做法给予赞扬,特送锦旗表达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