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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雪送执行款当事人点赞

  发布时间:2018-02-02 15:12:15


    1月30日一早,申请执行人柳某及其母亲、儿子冒着严寒来到宝丰县法院执行局,将一面写有“秉公断案,一心为民。无私奉献,两袖清风”字样的锦旗送到执行干警手中,为该院司法为民、快速执行点赞。

    2017年,邱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不幸身亡,柳某系被害人邱某之妻,肇事方李某已经赔偿给柳某丧葬费等费用17.6万元,剩余10万元按调解协议约定的期限履行,该笔款项分两次履行,每次支付5万元,第一次丧葬费需要在2018年1月1日之前支付。第一次履行期限到期后,被告李某拒不履行给付义务。无奈,申请人柳某等4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考虑到申请人家中的实际困难,该院执行局加大执行力度,在不到20天时间内把款项执行到位,并于1月25日上午冒雪将执行款5万元送到石桥镇柳某家中。

    收到执行款的那一刻,柳某及家人感动得热泪盈眶,连声感谢该院执行工作人员一心为民,顶风冒雪,不畏严寒,真正做到了司法为民,不忘初心。看到申请人柳某激动地表达谢意,执行人员倍感欣慰。至此,该案件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李丹    

文章出处:河南法制报(2018年2月1日 第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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