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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亮心灯为矫正

  发布时间:2018-03-14 11:34:18


    社区矫正工作者肩负着执行刑罚、教育矫正等任务,帮助社区服刑人员回归社会、融入社会,守护社会和谐与安宁。平顶山市新华区司法局副局长张祎洁,是社区矫正工作岗位上的一名“老兵”和“能手”。多年来,她怀着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无比热爱之情,坚定“让每一位社区矫正人员回归社会”的执着信念,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原则,为误入歧途的社区矫正对象点亮了一盏回归路上的心灯。

    近日,记者参加司法部组织的“今天我当班”体验采访活动,近距离接触张祎洁,记录了发生在她身上的感人故事。

    勤学善思精业务

    “没有扎实的业务知识,搞好工作就是一句空话。”这是张祎洁常说的一句话。自2008年进入新华区司法局工作以来,张祎洁开始自学法律本科并取得毕业证,还取得了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等资格证书。

    2012年,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展开。该局根据新出台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建立了日常管理、请示报告等制度,日常管理中突出“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目标,实现“四个必访”等做法。在张祎洁的带领下,该局社区矫正工作逐步实现了工作流程标准化、矫正方案个性化,开创了该局社区矫正工作的新局面。

    用心编织回归路

    “老齐,我们来看你了,最近身体怎么样?”今年春节前,张祎洁和司法所、街道办的工作人员一起到昔日社区矫正对象齐某家里走访。

    齐某今年已经70岁了,2014年5月,因犯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商水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自2014年6月3日至2017年6月2日,2014年6月3日齐某到该局报到。

    在入矫教育中,张祎洁和同事们发现齐某态度消极。经了解,妻子和其离婚,儿子因交通事故死亡,其出事后亲属们更是避而远之。齐某失业后一直四处流浪,属于典型的“三无”人员。

    针对齐某的情况,张祎洁和同事们积极帮助其申请低保、临时救助等,让其对生活有了信心。在社区矫正中心和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帮扶教育下,齐某开始配合矫正管理,主动要求大家帮助他进步。

    在齐某解矫之后,张祎洁和同事们仍时不时地去看看他,让他十分感动。

    “帮助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融入社会,不能做灌输式和填鸭式教育,帮要用心,导要以情,矫要依法。”张祎洁说。

    迷途少年获新生

    “谢谢张局长,真的感谢您和矫正中心的同志们。”今年1月8日是17岁的黄某解除社区矫正的日子,他的妈妈紧紧握着张祎洁的手,不停地表达着谢意。

    2016年12月,黄某因犯抢劫罪被新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接收黄某后,张祎洁和同事们认真研究了黄某的犯罪事实,实施犯罪时黄某15岁,和另一名犯罪人员用言语威胁3名13岁的少年抢劫了85元钱,随后黄某被公安机关抓获。通过谈话工作人员了解到,黄某犯罪是因为一时好奇。

    了解了这些情况,工作人员制订了详细的教育矫正计划。通过一系列的举措,黄某变得越来越阳光,与同学们相处也很融洽,学习成绩也有了很大的提高。

    “巩固矫正成果,提升帮扶效果,关键要看每个社区矫正工作者是否尽心尽责,只要你用心,就一定会有效果和收获。”张祎洁表示,为误入歧途的社区矫正人员照亮顺利回归社会大家庭的路,是新时代社区矫正工作者的使命与担当。

责任编辑:李丹    

文章出处:河南法制报(2018年3月13日 第0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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