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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酒后威胁辱骂办案人员被拘留

  发布时间:2018-03-15 16:15:32


    3月14日下午,汝州法院对一名酒后威胁、辱骂法院干警的当事人,依法予以司法拘留15日,并处罚款1万元。

    丁某是汝州法院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原告,该案2018年3月6日立案,3月12日下午汝州法院干警电话联系丁某了解案情,向其表明身份后,受到丁某辱骂,法院干警对其释法明理,丁某竟变本加厉、继续辱骂,并威胁到“告诉我你叫啥,把你的私人号码给我,咱俩单独说事!”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是履行法定职责,当事人是否尊重法院干警,不仅关乎干警个人尊严,更关乎司法权威和法治底线。丁某酒后威胁、辱骂法院干警,不仅让法院干警个人承受正常办案之外的巨大压力,也严重影响案件审理秩序,损害国家司法权威。

    针对此事,汝州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处理小组,及时固定相关证据。3月13日上午,法院干警到丁某家中见到其妻子,通知丁某到法庭,但丁某逾期未到庭。当天下午,法院干警再次到丁某家中,送达传票通知其次日上午到庭,但丁某仍不到庭。3月14日下午,法院干警再次到丁某家终于找到其本人,随后汝州法院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规定》,并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丁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罚款1万元的处罚。

责任编辑:李丹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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