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上午,一场特殊的植树活动在郏县法院、郏县检察院、郏县林业局、郏县环保局等联合成立的“复植补种”司法教育基地举行。
2017年6月,张某、崔某等5人超林木采伐许可证范围滥伐杨树151棵,郏县检察院对张某等5人以涉嫌滥伐林木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张某等5人均表示愿意补种树木,但由于家庭住址不在本地,积极支付了补种755棵树木所需费用,并与造林公司签订复植补种协议,委托该公司在“复植补种”司法教育基地内代为补种。目前正值植树造林好时机,郏县检察院、郏县法院积极联系林业局、环保局等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了义务植树活动。
此案是郏县检察机关提起的首例涉环境资源公益诉讼,郏县检察院检察长郭万春表示,张某等人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成功起诉和审判,正是司法机关保护生态环境的具体体现。
郏县法院院长宋景婵认为,设立“复植补种”司法教育基地,既对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分子进行惩治,又对生态环境进行良性修复,同时还在群众中起到警示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