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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法院:执行一起返还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18-06-01 17:37:08


    5月25日 ,叶县法院执行局4名执行干警依法执行了某村一起返还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

    1996年经某村村委会发包给原告苏某1.1亩责任田,2006年2月21日原告苏某与被告宋某经法院判决离婚,离婚后被告宋某对原告苏某的1.1亩责任田一直强行耕种,苏某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将宋某诉至省叶县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宋某于2017年9月30日前将耕种原告苏某承包的1.1亩责任田交由原告苏某耕种收益。逾期后宋某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苏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上门均未找到被执人,正值夏季收麦季节,执行法官了解到宋某必定回来收麦的实际情况,果真见到了被执行人宋某正在地中收麦,执行干警顶着炎炎烈日,现场帮助申请执行人划分土地、完成相关法律手续。经过长达四个小时的执行工作,土地最终返还到申请执行人手中。

责任编辑:李丹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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