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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中级法院严惩涉环境资源类犯罪

  发布时间:2018-06-07 09:51:56


    6月6日,平顶山市中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

    据介绍,今年前5个月,该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涉环境资源类案件183件,其中刑事案件30件,民事案件54件,行政案件21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78件;审结162件,结案率达到88.5%,无一超审限案件。

    加大环境类犯罪惩处力度,维护生态安全。前5个月,该市两级法院共审结环境资源刑事案件30件,有力地震慑了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犯罪分子。该市两级法院依法审理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积极探索公益诉讼审判规则,今年以来,依法受理了检察机关提起的4起环境公益诉讼,并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结合案件具体情况依法公正作出了裁判。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引导涉林刑事案件被告人复植补种,自去年以来,鲁山县、卫东区、郏县、汝州市、宝丰县、湛河区6个基层法院已相继挂牌成立了复植补种司法教育基地。做好环境资源保护宣传,延伸司法职能,郏县法院、鲁山县法院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从立案、开庭、判决及判后复植补种活动的开展,均做好媒体发布和宣传,扩大案件的影响力,以案释法,取得良好的教育警示效果。卫东区、湛河区等法院将环保司法宣传纳入日常工作,深入社区、街道开展环保知识的普法活动,增强公众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意识。在世界环境日,该市两级法院均制作了宣传展板、横幅和彩页,市中级法院和新华、湛河、卫东三个区法院集中在鹰城广场进行普法宣传,其他县(市、区)法院在本辖区分别开展司法宣传活动。

责任编辑:李丹    

文章出处:河南法制报 (2018年6月7日 第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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